2025年2月7日晚间,*ST海越(股票代码:600387)发布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股东铜川高鑫金融控股有限公于2024年6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40024号、证监立案字01120240025号),公司及控股股东高鑫金控于2025年2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5)2号]。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ST海越涉及的主要违规为:2021年至2022年期间,公司在控股股东高鑫金控的组织下,通过向供应商预付货款的方式,转移资金用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公司,相关资金占用的发生额和余额分别为1.77亿元、3.77亿元、4.13亿元和6.88亿元,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此外,海越能源在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因错误使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导致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虚增30.21亿元,分别占更正前报告的49.33%和50.51%。浙江监管局拟决定对公司处以600万元罚款;对铜川高鑫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处以300万元等。公司表示,已对上述事项进行整改,并将加强内部治理,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据*ST海越2024年度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5亿元至18亿元;归母净利润亏损2.2亿元至3.8亿元,上年同期亏损2.45亿元;扣非净利润亏损1.5亿元至2.9亿元,上年同期亏损2.4亿元。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暂定:于2022年4月15日至2023年4月29日之间买入*ST海越,且在2023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海越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四、代理费用 我们采取风险代理,前期股民不用支付律师费,胜诉后再支付律师费。 投资者可通过“股票亏损索赔”公众号或留言登记参与索赔诉讼挽回部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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