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8日晚间,*ST鹏博(股票代码:600804)发布《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42024010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11月17日,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在发布遭证监会立案的同时,*ST鹏博还发布了《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青岛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青岛证监局查明,*ST鹏博存在以下违规事项:股票论坛一、2023 年年度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二、设立全资孙公司、投资参股公司,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三、子公司出售事项未履行披露义务。青岛监管局决定,对*ST鹏博及公司时任董事长杨学平、时任总经理吕卫团、财务总监徐战岗、时任董秘吴文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这已经是*ST鹏博第二次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23年7月18日,公司第股票论坛一次遭证监会立案,并于2024年8月16日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第股票论坛一次行政处罚下达后,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张云律师代理的股票论坛一批投资者便提起了证券诉讼,目前青岛中院已经对部分*ST鹏博投资者索赔案件立案。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针对此次立案暂定:于2024年11月18日之前买入*ST鹏博,且在2024年11月1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鹏博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针对第股票论坛一次立案暂定:于2013年4月12日至2023年7月17日之间买入ST鹏博士,且在2023年7月1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鹏博士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四、代理费用 我们采取风险代理,前期股民不用支付律师费,胜诉后再支付律师费。 投资者可通过“股票亏损索赔”公众号或留言登记参与索赔诉讼挽回部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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