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7日,中泰化学(股票代码:002092)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 年3 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62024003 号),2024 年 3 月 2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新疆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3 号、[2024]5 号)。 根据证监会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中泰化学涉及的主要违规包括:2022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中存在重大遗漏;案涉公司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相关债券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不准确。新疆证监局拟决定对中泰化学处以500万元罚款;对彭江玲处以150万元罚款等。 中泰化学于2024年3月19日公告遭证监会立案后,仅仅八日公司就收到了新疆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速度之快让人难以置信。中泰化学近期遭受监管风暴,除了立案和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之外,此前中泰化学还收到了证监会下达的《关于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2号)。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中泰化学索赔时段暂定为:于2022年2月17日至2024年3月19日之间买入中泰化学,且在2024年3月2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中泰化学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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