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2日,正平股份(股票代码:603843)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2 日披露了《正平股份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青海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1 号)。 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正平股份涉及的主要违规为:2020 年 3 月,正平股份及其子公司贵州水利实业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承包金沙县老城区段河道治理及基础设施建设和金沙县沙土镇风貌一条街建设项目,正平股份为联合体牵头人。2021 年,正平股份通过编造《清单预计量表》《清单 预计量汇总表》《中期价款预计量表》的方式,虚构重庆鑫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循化县通森公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腾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海金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海晶泰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青海海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宁君得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七家供应商工程量、虚增合同履约成本。该情况导致正平股份 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成本 53,655,840.81 元,占当期营业总成本的1.11%;虚增营业收入 71,541,121.08 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总额的 1.40%;虚增利润17,885,280.27 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 11.80%。2022 年上半年,正平股份通过编造《清单预计量表》《清单预计量汇总表》《中期价款预计量表》的方式,虚构重庆鑫发、循化通森两家供应商工程量、虚增合同履约成本。该情况导致正平股份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成本10,149,128.12 元,占当期营业总成本的 1.05%;虚增营业收入 13,532,170.83 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总额的 1.41%;虚增利润 3,383,042.71 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 11.11%。青海监管局拟决定对公司处以150万元罚款;对金生辉处以230万元罚款等。 根据正平股份2024年1月30日发布的《2023 年度业绩预告》显示,预计正平股份2023年归母净利润亏损3.2亿元至4.6亿元,上年同期亏损2.14亿元;扣非净利润亏损3.1亿元至4.5亿元,上年同期亏损2.21亿元。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正平股份索赔时段暂定为:于2022年4月28日至2023年4月27日之间买入正平股份,且在2023年4月2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正平股份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投资者可通过“股票亏损索赔”公众号或留言登记参与索赔诉讼挽回部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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