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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3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集团”)发行A股股票(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中国石化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3年5月30日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本次发行的方案为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化集团全额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的交易均价,中国石化集团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全部投入公司清洁能源、高附加值材料领域的项目建设。
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对公司报送的本次发行的相关申请文件予以受理并审核,公司根据审核文件的要求形成并披露了回复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收到上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具体审核意见如下: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本所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并收到你公司申请文件后提交中国证监会注册。”
本次发行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黄文生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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