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日,ST国安(股票代码:000839)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36号)。 经查明, 中信国安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股票论坛一、ST国安 披露的《2009年年度报告》《2010年年度报告》《2011年年度报告》《2012年年度报告》《2013年年度报告》《2014年年度报告》 中存在虚假记载, 在青海中信国安纳入中信国安合并报表的2009年至2014年期间, 累计虚增营业收入5.06亿元, 累计少计财务费用5.07亿元, 累计虚增利润总额10.13亿元 。二、 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 中存在虚假记载。 因账面虚增收入、 少计财务费用,2015年1月至6月虚增净利润68,326,102.22元 。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中国证监会决定:对ST国安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孙亚雷、李宏灿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孙璐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罚款等。 需要向投资者提醒的是,中信国安诉讼时效将于2024年6月截止。证券索赔诉讼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投资者不参加索赔,将不会得到赔付,过了诉讼时效再提起诉讼,也无法获得胜诉。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凡是在2010年2月6日至2020年5月17日之间买入中信国安,并在2020年5月18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投资者可通过“股票亏损索赔”公众号或留言登记参与索赔诉讼挽回部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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