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6日晚间,瑞斯康达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382022002 号),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36 号)。 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瑞斯康达涉及的主要违规为:由于涉及专网通信,导致导致瑞斯康达披露的 2019 年至 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涉嫌虚增 2019 年营业收入 35,133.19 万元,虚增营业成本 28,754.52 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6,378.67 万元,虚增收入占公司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 13.21%,虚增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 32.82%;涉嫌虚增 2020 年营业收入 28,132.96 万元,虚增营业成本 22,787.67 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5,345.29 万元,虚增收入占公司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 14.41%,虚增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 37.31%。 此前涉及专网通信案件的不少上市公司已经收到证监会正式行政处罚,投资者索赔诉讼正在进行中。目前,瑞斯康达收到的是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如果瑞斯康达没有提起行政复议预计证监会正式行政处罚很快就会下达。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暂定:2020年4月24日至2021年6月1日之间买入瑞斯康达,且在2021年6月2日之后卖出或持有瑞斯康达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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