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0日,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6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3]8号)。 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力源科技涉嫌违法事实是:2021年度、力源科技通过提前确认11个水处理项目进度的方式,涉嫌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 其中: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03,838,981.52元、虚增利润总额27,072,877.87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4.71%和68.23%;2021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5,415,929.19元、虚增利润总额4,256,309.89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3.42%和34.01%。2021年三季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21,681,415.93元、虚增利润总额5,425,572.92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3.54%和27.16%。 不过,2022年10月29日、2023年5月4日力源科技先后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对公司相关定期报告及财务数据予以更正。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拟定:一股票论坛、对力源科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二、对沈万中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等。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暂定:于2021年8月25日至2022年9月28日之间买入力源科技,且在2022年9月2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力源科技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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