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5日,仁东控股收到中国证件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仁东控股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一股票论坛、仁东控股2019年年度、2020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最终,证监会决定,对仁东控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2023年3月8日,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将于2033年3月24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投资者单独投票。除此之外,近日投资者诉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迎来了喜讯,投资者一股票论坛审获得了胜利。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仁东控股应当对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目前本案已有一股票论坛审胜诉判决,受损投资者参与诉讼后期获得支持的概率较高。根据新司法解释规定,投资者可要求赔偿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等。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于2020年4月28日至2021年7月14日期间买入仁东控股股票,且在2021年7月15日之后卖出或持有仁东控股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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