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1日晚,合众思壮发布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字【2023】 35号)。证监会决定对合众思壮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对创始人,时任合众思壮董事长、总经理郭信平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袁学林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侯红梅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经查明,合众思壮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股票论坛) 合众思壮通过虚构雷达相关业务虚增收入、 成本和利润;( 二) 合众思壮通过虚构专网通信业务虚增收入、 成本和利润;( 三) 合众思壮虚构软件销售和技术服务费收入;( 四) 合众思壮跨期确认票据贴现费用。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凡是2018年3月28日至2022年5月10日期间买入合众思壮股票,且2022年5月1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合众思壮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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