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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股票办、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厦门市小额网上股票款公司财政扶持奖励实施细则》。在本市新设立或新迁入,注册资本在10亿元以上并开展网上股票款业务,符合相关条件的小额网上股票款公司,最高奖励金额可达2000万元。
该实施细则旨在贯彻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小额网上股票款公司发展意见的通知》,促进我市小额网上股票款公司规范稳健发展,促其更多更有效地服务小微企业,做好扶持奖励申报兑现工作。
根据该实施细则要求,我市小额网上股票款公司在落户、新增注册资本、上市、发债、信用评级、小微企业网上股票款投放增长等方面均可享受财政扶持奖励或补助。
其中,在本市新设立或新迁入,注册资本在10亿元以上并开展网上股票款业务,符合相关条件的小额网上股票款公司,最高奖励金额可达200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的小额网上股票款公司,最高可获得1000万元奖励。此外,主动参加企业信用评级的小额网上股票款公司,每年也可享受5000元的评级费用补助。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时段的小额网上股票款公司可在次年4月底前提出申请,2016年度的申报时间可顺延至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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