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1日,ST聆达发布《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12024005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4年4月27日,ST聆达曾收到大连证监局下达的《关于对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决定书显示公司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2024年10月8日,ST聆达因2023年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年度报告披露的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董事长、副董事长等多位相关责任人均被深交所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近年来公司业绩表现欠佳,2020年至2023年连续亏损,合计归母净亏损金额超过4亿元。2024年前三季度,ST聆达实现营收0.49亿元,同比下降94%;归母净亏损5.7亿元,同比下降6898.73%。此前于2024年7月,经债权人申请,六安中院决定对ST聆达启动预重整,同时指定了临时管理人。12月2日,ST聆达披露进展称,共有4家意向投资人提交了报名材料,目前公司尚未与确定的重整投资人签署正式重整投资协议。公司正积极推进预重整相关工作。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暂定:于2024年12月31日之前买入ST聆达,且在2025年1月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聆达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四、代理费用 我们采取风险代理,前期股民不用支付律师费,胜诉后再支付律师费。 投资者可通过“股票亏损索赔”公众号或留言登记参与索赔诉讼挽回部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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