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0日晚间,智云股份(股票代码:300097)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12024001号),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大证监处罚字【2024】3号)。 根据大连证监局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智云股份涉及的主要违规为:2020年,智云股份收购深圳市九天中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81.3181%股权,九天中创成为智云股份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22年,九天中创虚假确认与江西米赞科技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5,973.45万元、利润2,411.23万元,分别占智云股份同期披露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3.27%、7.09%。大连监管局拟决定对公司处以400万元罚款;对师利全、周非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等。 根据智云股份2024年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3.58亿元,同比下降9.26%;归母净利润1275.72万元,同比下降92.68%;扣非净利润1222.94万元,同比上升176.25%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暂定:于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12日之间买入智云股份,且在2024年4月13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智云股份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四、代理费用 我们采取风险代理,前期股民不用支付律师费,胜诉后再支付律师费。 投资者可通过“股票亏损索赔”公众号或留言登记参与索赔诉讼挽回部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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