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9日晚间,金圆股份(股票代码:000546)发布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股票论坛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股票论坛一赵辉于2024年11月29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02024009号)及《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202024010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 年11月15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股票论坛一赵辉立案。 目前尚不清楚金圆股份遭证监会立案的具体原因,不过,金圆股份于2024年4月20日,曾披露收到吉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司于2023年10月至12月陆续向供应商支付原材料货款,同时控股股东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此供应商进行借款,已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针对前述事项,金圆股份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监管局认为,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信披规定,决定对金圆股份、金圆控股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根据金圆股份2024年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44.91亿元,同比上升191.59%;归母净利润1.16亿元,同比上升253.53%;扣非净利润-1.67亿元,同比下降14.52%;其中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18.58亿元,同比上升197.79%;单季度归母净利润-5744.02万元,同比下降28.66%;;报告期内,金圆股份基本每股收益为0.1494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76%。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暂定:于2024年11月29日之前买入金圆股份,且在2024年11月3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金圆股份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四、代理费用 我们采取风险代理,前期股民不用支付律师费,胜诉后再支付律师费。 投资者可通过“股票亏损索赔”公众号或留言登记参与索赔诉讼挽回部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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