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6日,世纪华通(股票代码:002602)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字0382023069号),2024年4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48号),近日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12号)。 经查明,世纪华通涉及的违规主要包括:股票论坛一、2018-2022年年报商誉有关情况存在虚假记载;二、虚构软件著作权转让业务或提前确认收入,导致2020年-2021年年报、关于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决定对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八百万元罚款;对王苗处以二百万元罚款等。 10月30日,世纪华通披露2024年三季度报告。报告显示,公司第三季度实现营收62.53亿元,同比增长67.29%;净利润6.45亿元,同比增长14.95%;扣非后净利润6.29亿元,同比增长34.79%。营收及净利润表现均位居A股游戏板块第股票论坛一。值得注意的是,得益于核心业务的强劲增长动能,公司营收已经刷新了上市以来的纪录,盈利水平达到新的高度。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本团队代理的世纪华通的投资者已经全部计算完索赔金额向法院提交立案,未参与索赔的投资者,仍可索赔,世纪华通索赔时段暂定为:于2019年4月27日至2023年7月24日之间买入世纪华通,且在2023年7月25日之后卖出或持有世纪华通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四、代理费用 我们采取风险代理,前期股民不用支付律师费,胜诉后再支付律师费。 投资者可通过“股票亏损索赔”公众号或留言登记参与索赔诉讼挽回部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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