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日晚间,智动力(股票代码:300686)发布《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高级管理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吴加维先生、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陈奕纯女士、董事兼副总经理陈丹华女士收到《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虞建明先生立案。 2024年5月23日,智动力曾发布收到关于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公告显示,智动力于2023年12月26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显示,因2021年度智动力对收购广东阿特斯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评估时,未充分考虑含商誉相关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预测中所使用的关键参数设定的合理性,导致2021年及2022年商誉减值计提金额不准确。 根据智动力2024年中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7.13亿元,同比上升14.81%;归母净利润-5986.41万元,同比上升50.13%;扣非净利润-6449.13万元,同比上升49.85%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上市公司、实控人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暂定:于2024年11月1日之前买入智动力,且在2024年11月2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智动力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胜诉案例:我们代理的大部分案子都是胜诉获赔的,比如:三维丝(调解)、山东墨龙、方正科技、方正证券、尔康制药、三房巷、大东南、昊华能源、仁东控股、华泽、长园集团、飞乐音响、风华高科、广东榕泰(调解)、亿晶光电、金正大、ST巴士、ST慧球、上普、天神娱乐、ST中安、欢瑞世纪,这只是部分名单。) 四、代理费用 我们采取风险代理,前期股民不用支付律师费,胜诉后再支付律师费。 投资者可通过“股票亏损索赔”公众号或留言登记参与索赔诉讼挽回部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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