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31日,康隆达(股票代码:603665)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2022 年 10 月 28 日,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原董事长张间芳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120220015 号、证监立案字01120220016 号)2023 年 10 月 2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55 号)。2024年1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7号)。 经查明,康隆达涉及的主要违规为:一、张间芳涉嫌未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合作备忘录》事项,导致公司未及时公告;公司涉嫌未及时披露《终止合作基础协议》所涉上市公司重大风险专网通信业务系隋田力方主导的自循环业务,产品未真实销售,无终端运用;二、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根据公司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危害程度,证监会拟决定:一、对康隆达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等。 根据康隆达2023年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13.15亿元,同比上升47.17%;归母净利润-3047.63万元,同比下降123.98%;扣非净利润3447.81万元,同比下降71.79%;其中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6.28亿元,同比上升74.79%;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674.31万元,同比下降76.39%。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暂定:于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8月1日之间买入,且在2021年8月2日之后卖出或持有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投资者可通过“股票亏损索赔”公众号登记参与索赔诉讼挽回部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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