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24—临006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2日、2024年4月3日、2024年4月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公司前两大股东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新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甘肃省新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确认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根据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8 日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 2023 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56,307.17万元 ,同比上升9.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28.55万元。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4年4月2日、2024年4月3日、2024年4月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值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核实如下: 1.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2.经公司自查和函询前两大股东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甘肃省新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甘肃省新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3.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东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甘肃省新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 1.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股东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甘肃省新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回函,目前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市场交易风险 截至2024年4月8日,公司属于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中的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公司与同行业87家上市公司市盈率进行比较,剔除12家静态市盈率为负值的上市公司,同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为65.29倍,白银有色静态市盈率为802.5倍,处于较高水平;剔除13家动态市盈率为负值的上市公司,同行业平均动态市盈率为64.42倍,白银有色动态市盈率为103.4倍,高于平均市盈率水平。最近三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累计涨幅已显著高于同期上证指数涨幅,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股票质押风险 截至公告日,公司股东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2,25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39%,因其执行公司原第一大股东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将其所持有的白银有色2,247,610,300股股份质押,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约99.89%,占公司总股本的30.35%,具体详见公司在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关公告,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8 日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 2023 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56,307.17万元 ,同比上升9.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28.55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主营业务、生产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事项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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