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9日金正大(股票代码:002470)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金正大违法事实如下:(一)金正大通过虚构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利润;(二)金正大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三)金正大部分资产、负债科目存在虚假记载。 2023年8月31日,金正大(002470)在发布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近期,投资人与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公司收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16份《民事判决书》,241份《民事调解书》,公司向投资人赔偿投资损失1600.39万元。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投资者诉金正大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作出二审判决,判决驳回金正大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金正大应对投资者的投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目前,已有部分投资者胜诉后通过执行程序拿到赔偿款。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在2016年3月29日至2019年4月30日之间买入金正大股票,并在2019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证券索赔诉讼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投资者不参加索赔,将不会得到赔付。过了诉讼时效再提起诉讼,也无法获得胜诉。 投资者可通过“股票亏损索赔”公众号登记参与索赔诉讼挽回部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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