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8日,*ST和佳(股票代码:300273)发布公告称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7号),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原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2022-134),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 日收到广东证监局送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3]7 号)。 经查明,*ST和佳涉及的主要违规行为包括:(一)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12 月 31 日,郝镇熙、蔡孟珂夫妇合计持有和佳医疗 21.25%的股份,是和佳医疗实际控制人。经查,和佳医疗 2020 年以虚假融资租赁业务、员工借款的名义,对外划转501,915,344.44 元,用于偿还郝镇熙、蔡孟珂的个人债务。 (二)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1、2020 年度,和佳医疗对恒源租赁与 7 家项目公司的虚假融资租赁业务进行了财务记账。2、2021 年度,和佳医疗通过虚假融资租赁业务虚增 2021 年收入 62,430,864.78元,占 2021 年营业收入 734,046,958.85 元的 8.51%,虚增 2021 年利润 7,054,481.14元。 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市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ST和佳成为珠海中院首个投资者胜诉的证券诉讼案件。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ST和佳投资者二审胜诉,还未参与索赔的投资者可积极索赔,索赔时间段:于2020年1月2日至2022年3月20日之间买入*ST和佳,且在2022年3月21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ST和佳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投资者可通过“股票亏损索赔”公众号登记参与索赔诉讼挽回部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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