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6日,荣联科技(股票代码:002642)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3004号),2023年12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3〕15号)。 经查明,荣联科技涉及的主要违规为:2016年至2018年,荣联科技部分已确认收入的订单中包含的发出商品未及时结转成本,部分已发出并实际使用的属于库存商品的维修备件未及时结转成本,导致荣联科技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分别虚减成本4,626.35万元、5,688.38万元、9,725.05万元,并分别虚增利润4,626.35万元、5,688.38万元、9,725.05万元。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危害程度,北京监管局拟决定:一、对荣联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二、对王东辉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罚款等;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暂定:于2017年4月20日至2021年4月28日之间买入荣联科技,且在2021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荣联科技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投资者可通过“股票亏损索赔”公众号登记参与索赔诉讼挽回部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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