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3日,泉为科技发布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6 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62023015 号), 2023 年 8 月 2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3 〕15号)。 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股票论坛一、泉为科技公告的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9年8月至2020年6月,泉为科技原控股子公司广东国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国立供应链)开展以船运方式交易的二甲苯贸易业务,经柯永进等人介绍,与茂名市茂南钻达化工有限公司等8家供应商签订二甲苯采购合同,开展38批次交易。采购合同签订当日,国立供应链与冠兴石化(海南)有限公司等5家客户签订二甲苯销售合同,货品、数量与对应采购合同完全股票论坛一致,约定货物由上述客户自提。同日,国立供应链作为托运人,供应商作为付款方,与相关船运公司签订租船合同,采购和销售的货物运输均由同股票论坛一船运公司在同股票论坛一航次中完成。 上述供应商和客户存在明显异常关系,租船合同、运输单据虚假,采购、销售环节均无货物实际交付航运运输,购销货款存在资金循环情况。国立供应链明知相关交易多个环节明显异常,仍将上述业务按照内销产品销售业务模式全额确认营业收入,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广东证监局拟决定:股票论坛一、对泉为科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二、对邵鉴棠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等。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泉为科技索赔时间段暂定为:于2020年4月27日至2023年6月16日期间买入泉为科技股票,且在2023年6月17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泉为科技股票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投资者可通过“股票亏损索赔”公众号登记参与索赔诉讼挽回部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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