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瑞德 (600666)于2018年6月2日公告收到中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2020年7月18日,*ST瑞德 (600666)公告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存在多年年报虚增利润,违规担保等多起违法行为。证监会决定:责令*ST瑞德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经查明, *ST瑞德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股票论坛、 定期报告中财务报表存在虚假记载; 二、 未及时披露且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 重大债务违约及诉讼的情况; 三、 未及时披露且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关联交易的情况; 四、 未及时披露且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及诉讼的情况; 五、 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根据*ST瑞德重整方案,20万以下的债权可以全额清偿,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5%的清偿率以现金方式清偿。 根据民事诉讼法“不告不理”原则,即使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但在诉讼时效内不主动提出索赔诉讼,上市公司亦不会主动赔付投资者的损失。因此投资者要积极主张权益,以免错过索赔机会!需要向各位投资者提醒:*ST瑞德虚假陈述案件诉讼时效仅剩一股票论坛个月!最后一股票论坛批!请投资者尽快参与!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事实,于2016年8月26日起至2018年6月1日期间买入*ST瑞德,且在2018年6月2日及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ST瑞德的亏损投资者都可以提起索赔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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