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ST宏图、*ST奇信先后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与其他大部分被证监会立案的上市公司在《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中仅收到证监会拟给予的警告和处以罚款不同,两家上市公司均表示根据收到的《告知书》认定情况,将触及交易所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 ST宏图涉及的违规包括: 二、虚减负债; 三、未披露其对管两房担保事项 *ST奇信涉及的违规包括: 一股票论坛、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上市后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ST宏图、*ST奇信均涉及虚增利润,其中*ST奇信上市之前自2012年起和上市后至2019年每一股票论坛年都在虚增利润,且虚增利润比例均超过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100%,如此堂而皇之的造假行为令人瞠目结舌。而ST宏图则是存在虚减负债的情况。其中,2020年虚减负债金额为 9,747,620,373.61 元,2021 年虚减负债金额为9,747,620,373.61 元 , 2020 年 及 2021 年 虚 减 负 债 金 额 合 计19,495,240,747.22 元,且占该 2 年披露的年度期末净资产合计金额的4106.92%,如此之高的比例也是十分罕见。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张云律师表示,ST宏图、*ST奇信违规严重投资者可参与索赔,不过两家公司均可能面临退市,投资者即便索赔诉讼胜诉,但是后续能否顺利获赔还未可知。暂定:于2018年4月10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买入ST宏图,且在2022年1月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宏图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于2015年12月22日至2022年3月31日之间买入*ST奇信,且在2022年4月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奇信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不告不理”原则,即使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但在诉讼时效内不主动提出索赔诉讼,上市公司亦不会主动赔付投资者的损失。因此投资者要积极主张权益。 投资者可通过“股票亏损索赔”公众号登记参与诉讼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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