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8日晚间,红太阳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沪证专调查字 2020084 号),2023 年 3 月 2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送达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8 号)。 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ST红太阳涉及的主要违规为:一股票论坛、红太阳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二、红太阳《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归还上市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公告》中存在虚假记载,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未实质归还占用资金;三、红太阳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股份冻结相关事项。 ST红太阳自2020年4月30日自曝违规后,距今已经近三年,虽然目前证券诉讼案件尚无实质性进展,但是按照最高法2022年1月颁布的新司法解释,证券诉讼诉讼时效为揭露日后三年,按照此前证券诉讼的经验,自曝违规在前证监会立案在后,有较大概率会以自曝违规日作为揭露日,因此ST红太阳诉讼时效不足一股票论坛个月。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暂定:于2019年4月9日至2020年4月30日之间买入ST红太阳,且在2020年5月1日后卖出持有ST红太阳的亏损投资者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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