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8日,三圣股份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2019年9月12日,三圣股份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年2月6日,ST三圣及公司控股股东潘先文先生已收到证监会下达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这意味着证监会已经锁定ST三圣的违规线索。 一股票论坛、 根据证监会第一股票论坛次下达的处罚文件,三圣股份主要违法行为: (一股票论坛)未即使披露通过供应商向关联方提供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 (二)2018年半年度报告和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二、第二次被立案调查,具体违规事项为: (一股票论坛)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 (二)未及时披露关联方财务资助关联交易 (三)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仲裁等重大事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不告不理”原则,即使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但在诉讼时效内不主动提出索赔诉讼,上市公司亦不会主动赔付投资者的损失。因此投资者不必再犹豫,积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于2023年2月6日之前买入ST三圣,且在2023年2月7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三圣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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