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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合同如何变更和终止 -催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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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21-4-25 10:31:37 |阅读模式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尤其是房屋的买卖和租赁合同,因为关乎权属问题,合同的效力格外重要。但在很多情况下也不能一概而论,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只要符合法律规范,已经生效的合同依然可以解除,目的是保护一方的合法权益。下催天下(cuitx)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抵押合同如何变更和终止 ?

一、抵押合同变更

抵押合同变更的,应当签订书面的抵押变更合同。抵押合同的变更事项需要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商一致,方可变更。

二、抵押合同的终止

抵押合同可以约定终止事由,一般终止情况如下:

① 抵押所担保的债务已经履行;

② 抵押合同被解除;

③ 债权人免除债务;

④ 法律规定终止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抵押合同中不得约定的事项

根据《担保法》第四十条规定,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抵押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这条规定中所说的就是担保法中大名鼎鼎的流质条款,其因违反担保的原则而被现行法律认为无效。

2、抵押合同权利凭证的保管

抵押合同中可以约定房产证等相关权利凭证由抵押权人妥善保管。

3、抵押合同标的的保险

抵押标的如果是房产、船舶等不动产,抵押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对该标的投保。当事人还可约定抵押合同抵押人保证所提供的抵押财产不存在未披露的共有及存在争议情况,如果因前述情况而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抵押人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抵押合同的抵押费用

抵押合同可以明确办理抵押登记、保险费用由谁承担,避免纠纷。

5、注意办理抵押标的登记手续

依照法律规定,有些抵押物如房产、土地等,应当向有关部门申请抵押登记。

注意,不同抵押物的登记部门不同:

①土地使用权抵押的,登记部门为签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②建筑物抵押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为登记部门;

③林木抵押的,登记部门是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④以车辆、船舶抵押的,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是抵押登记手续办理机关;

⑤以动产抵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登记部门。

合同是平等民事主体为明确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这种协议,包括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按有关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但法律同时还规定了在一定条件下,允许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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